環保問與答
請問~109.05.01起商場內用禁用一次性免洗餐具,吸管類若材質為 紙吸管、PLA吸管 是否不再此限,或同樣列為禁用呢?謝謝
109.05.01新增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餐廳內用不得提共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吸管之管制依【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辦理,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供內食餐飲使用。但1.經認定符合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項目{生物可分解塑膠},並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者;2.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如利樂包),且公開陳列供選購者,非屬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範圍。
感謝您對環保公共事務的關心,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