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您好!請問公寓樓上住戶小孩跑跳及拖拉桌椅所產生的噪音,經長期反應均未改善,不知是否屬於貴單位處理的範圍?另需要如何的自行搜證檢舉或是有相關流程可參考?耽誤到您寶貴的時間,萬分感謝!
一、有關台端所述近鄰室內喧鬧係屬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屬性,非屬噪音管制法列管之對象。
二、噪音污染以其發生地進行區別者,其權責分屬如下:
1.發生地為公寓大廈設有管委會者,其權責屬都發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或警察單(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
2.發生地為一般住戶,其權責為警察單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
三、惠請台端逕依上述權責分際洽詢,以有效改善台端居家安寧。另有關台端所述搜證或檢舉流程部分,惠請台端向警察單位或相關單位洽詢。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