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新竹市規定的平日可施工時間到底是幾點? 在之前的問與答有看到是寫早上8點後,查新竹市建築物施工法規又是寫早上7點後,哪個才是正確的?
台端詢問營建工地平日施工時間相關問題,回復如下:
1.依據本市建築物主管機關都市發展處公告「新竹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易產生噪音、振動或灰塵散播之工程,其作業時間限定如下:
(1)震動及灰塵散播作業場所,限於7時至20時實施。
(2)噪音作業場所:打設擋土樁、挖土機操作時應遵守噪音管制有關規定,其作業時間限於7時至22時實施。
2.前述該作業要點僅規範作業時間,並無相關違規罰則,因此,本市環境保護局為維護本市居民居住安寧,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每日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假日上午10時前,營建工程禁止使用以電力、汽油、柴油或其他方式為動力驅動之施工機械、機具及發電機從事施工產生噪音之行為,違反者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3.後續若有工程相關噪音污染可來電本局公害陳情專線03-5368920,本局將儘速派員前往處理。
祝 順頌安祺
聯絡電話03-5368920分機2013
環保局空噪科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