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經查證,華夏玻璃廠內作業粉塵逸散,附近已有多住戶反應因吸入其粉塵氣體造成呼吸道不順暢,煩請有關單位協助處理。
有關新華夏玻璃粉塵逸散一案,本局回復說明如下:
一、本局於108年7月16日16時至17時30分至該廠進行巡查作業。該廠堆置場阻隔設備為高於實際高度1.25倍,惟無其他防制措施輔助,且車行路徑以混凝土鋪設惟有路面色差之情形,上述兩項缺失恐造成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虞,故本局依據逸散污染源防制設備管理辦法共計點數8點,現場要求業者立即以防塵網覆蓋並限期於108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本局將派員複查確認。
二、倘若有其他疑問,可電洽本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03-5368920分機2020)。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