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你好:在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公園旁有ㄧ輛銀色汽車沒有車牌已經停放很久,一直佔用道路停放,請問要怎樣處理,謝謝。
您投書反映本市香山區育德街有無牌車輛問題,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1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陳情為道路停放無牌車輛,建請撥打新竹市警察局報案專線110或市民服務電話1999反映。又同條例第82條之1暨「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認定為廢棄車輛,應經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以書面放棄之車輛,或車體髒污、銹蝕及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本局108年5月16日派員查察,倘為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情事,將由本局依法張貼通知限期應於7日內清理改善,屆期未改善將先行移至保管場公告認領。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