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我有一台摩托車車牌已經拆除並報廢,車體的辦法想請問一下有什麼單位可以協助回收處理? 若是委託人(非車主本人 在回收當下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嗎?) 謝謝。
您來信詢問廢棄車輛報廢回收事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鼓勵民眾配合車體拖吊處理,提供廢車(汽車車齡10年(含)以上、機車車齡7年(含)以上)回收獎勵金,機車為新臺幣300元,汽車為新臺幣 1000元。查新竹(縣)市立案登記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聯絡資訊供參考:長興企業03-5397999,或泰夌企業03-5905501等,或可撥打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洽詢,相關資訊請逕上廢機動車輛報廢回收系統網站查詢http://epamotor.epa.gov.tw/QnAForBns.aspx,謝謝您的來信。為維護本市環境整潔,避免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情事,請依循合法管道報廢回收處理。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