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問與答
您好,想請教如何判斷噪音大小,及如何解決糾紛。我近幾個月搬進一間舊公寓,公寓上下樓層間的隔音不是很好。雖然自己不在意樓上會傳來聲響,但樓下鄰居不太能接受。鄰居要求我們在近十點後放輕音量,我們也為了避免糾紛有好好注意了,但就算我們只是一般走動或洗鍋子而已,有時也會被說製造聲響干擾他入眠,經常按門鈴或在門口攔住我的家人抱怨。我想知道一般居家活動造成的聲響真的構成噪音嗎?該怎麼判斷是噪音或對方太敏感?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化解嗎?我們已經盡量配合了,對方還是有意見,也干擾到了我們的生活,造成我們的困擾。請問我們只能被動接受對方的意見嗎?
一、有關台端所述走動或洗鍋子所產生之聲音係屬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屬性,非屬造噪音管制法列管之對象,應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之。
二、如非屬噪音相關法規所列管之案件,建議可洽里長進行協調,或是向區公所申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或調解。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