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關於本次新竹市政府與經濟部攜手辦理家電舊換新補助,祭出2,000萬元鼓勵民眾更換節能的冷氣機與冰箱,自3月1日起開始申請最高補助3,000元,並可追溯至購買日期107年12月7日,市民朋友只需提供5項資料文件,包括電費收據(用電種類顯示「表燈非營業用」)、購買發票(限購買地點於新竹市)、產品保證卡、裝設前後照片與廢四機回收聯單,便可向市府申請補助, 問題是,在107年12月7日~新聞發佈日,這段期間已汰舊換新家電之民眾,舊家電早已回收,當初也無拍照,如何再去取得裝設前後照片與廢四機回收聯單? 請考量實務上之困難,訂定辦法時,給予通融可行之方式,不要為難民眾, 麻煩主辦單位回覆對於此情形之民眾,該如何申請?謝謝 我的聯絡電話 0922369275
有關新竹市家電補助申請所需檢附之,裝設前後照片及廢四機回收聯單,係為經濟部能源局所規定需檢附之資料。
然考量於新聞發布日前已購買家電之民眾,部分資料蒐集上會有困難,此部分已反應給受理申請補助單位(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於書面審查時酌情辦理。
本市家電補助於108年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相關資訊請上新竹市智慧節電主題網查詢(https://energy-smart.hccg.gov.tw/),若有任何申請問題再請洽受理申請補助單位(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詢問,諮詢專線:(03)5216121分機298范小姐或分機256黃小姐。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