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問與答
市民提出問題
請問私人土地上有不知名的無懸掛車牌汽車,我們該如何處理?處理的流程為何?謝謝
環保局回覆
有關您反映「無牌汽車停放私人土地如何處理相關問題」茲回復如下:
1.停放於私人土地之無牌車輛,原則上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之「道路」範圍,警察機關及環境保護機關通常無法逕依道路交通相關法規或道路廢棄車輛清除規定,對該車輛實施舉發、拖吊或移置等行政處分。
2.如車輛上留有聯絡方式,或經警方協助得以車主身分,應以電話、簡訊、書面通知或其他可證明之方式,明確通知車主該車輛係未經同意停放於私人土地,並請求自行移置。
3.於通知車主後仍未改善,或無法聯繫車主時,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得向警方報案協助處理;惟須說明,該報案主要目的在於查證及留存紀錄,並非必然導致拖吊或移置行為。
4.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您可直接撥打環保局電話03-5368920、本市1999服務專線、或向市政府民意信箱反應。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