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50×120cm鋁製紗窗約10善可以如何處理
有關您詢問「鋁製紗窗」茲回復如下:
一、 有關所詢鋁製紗窗屬於營建廢棄物,如台端屬事業、營造業(含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應依規定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
二、 又依據本局105年3月7日竹市環衛字第1050003325號公告「本市一般廢棄物-裝潢修繕廢棄物之清除及排出方式」,本市家戶以外非事業單位(學校、機關、團體、營業場所等),自行或委託裝潢修繕業者進行裝修所產生之廢棄物,亦應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
三、 家戶大量廢棄物(15公斤以上,本局資源回收車裝載1車內):民眾可向本局提出清運申請,經本局清潔科(電話:03-5388406)勘查符合規定,繳納代清除處理費用,於約定時間由民眾自行搬運至本局清運機具所能到達之地點由本局人員清除。
四、 有關合格清除處理機構,可至環境部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查詢(https://wcds.moenv.gov.tw/wcds/)。
五、 本局感謝您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對造成您不便致以萬分歉意。
六、 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您可直接撥打環保局電話03-5368920、本市1999服務專線、或向市政府民意信箱反應。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