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您好,請問家中有清潔用丙酮想要清運,約500ml左右,請問合法合規的管道,謝謝
有關您詢問「丙酮清運合規管道」茲回復如下:
一、 針對未使用完或需廢棄之化學溶劑或藥品,請勿丟入垃圾車,以免造成危險,請依其種類及化學特性(液/固體、是否具危害性等),委託具清除、處理該廢棄物資格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或洽詢原供應廠商相關回收管道或服務。
二、 清除處理廠商資訊得至「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wcds.moenv.gov.tw/wcds/)」查詢,或洽詢本市廢棄物清除公會(電話:5329665)。
三、 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您可直接撥打環保局電話03-5368920、本市1999服務專線、或向市政府民意信箱反應。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