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裝潢產生的四小袋水泥碎塊,要如何丢?
有關詢問「水泥碎塊如何丟」茲回復如下:
一、 水泥碎塊為不可燃廢棄物,如為15公斤以下之不可燃廢棄物,請裝袋並標示後交付資源回收車處理,每趟次限定交付一袋15公斤以下廢棄物。
二、 倘有大量廢棄物(15公斤以上,本局資源回收車裝載1車內):
民眾可向本局提出清運申請,經本局清潔隊(電話:03-5388406)勘查符合規定,繳納代清除處理費(每車2,000元),於約定時間由民眾自行搬運至本局清運機具所能到達之地點由本局人員清除。
三、 或可自行載運至本市土石方資源回收場,可先詢問本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電話:551-3719。
四、 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您可直接撥打環保局電話03-5368920、本市1999服務專線、或向市政府民意信箱反應。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