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請問餐廳油水分離槽撈出的油要如何處理,謝謝
有關您詢問餐廳截油槽撈出之廢油如何處理一案,本局回復如下:
一、依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二項之事業」公告,餐館業係指從事餐點服務之行業,如具固定店面及營業登記者即屬該公告之事業範疇,營業性質所產出之「廢食用油」屬於「事業廢棄物」,應妥善收集貯存,不得任意倒入水溝,依法委託合法公民營清除機構(具廢食用油回收登記證)清運,並簽訂委託合約(廠商資訊查詢網址https://wcds. moenv.gov. tw/NCDS/)或洽詢本市廢棄物清除公會:03-5329665)。
二、家戶及家戶外非事業所產出之廢食用油,可將廢食用油裝於寶特瓶內交由清潔隊回收(得參照新竹市垃圾強制分類表)。
謝謝您對公共事務的關心,倘若仍有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3-5368920#6002 林先生。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