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新竹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民眾進行垃圾分. 類,請確實分類為『資源物』,『廚餘』及. 『一般垃圾』。 我是店家,想請問資源回收垃圾車針對資源物,需不需要將資源物再做細分類,還是針對回收項目裝一起就可以丟置資源回收車呢 謝謝
有關您反映「資源回收車針對資源物,需不需要將資源物做細分類,還是針對回收項目裝一起丟資源回收車相關問題」茲回復如下:
1.新竹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以來,都是宣導民眾將資源物打包後,再交付給資源回收車人員,因資源回收車回去資收場後, 後端人員會再做細分類處理,惟針對高污染或危險性的資源物(例:乾電池、燈管(泡)、玻璃瓶、高壓容器等),請民眾單獨分開打包再交付給資源回收車人員。
2.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您可直接撥打環保局電話03-5368920、本市1999服務專線、或向市政府民意信箱反應。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