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請問新竹市對於工地施工的噪音部分 規定及標準是如何? 如有申請噪音量測亦或是陳情工地噪音過大的部分,該如何陳情及申請? 謝謝
有關詢問「工地施工的噪音部分規定及標準是如何?如有申請噪音量測亦或是陳情工地噪音過大的部分,該如何陳情及申請」一案,本局說明如下:
1.有關營建工程之噪音管制,係依噪音管制法及噪音管制標準規定相關規定辦理。
2.另依「本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三規定,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每日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假日上午十時前,營建工程禁止使用以電力、汽油、柴油或其他方式為動力驅動之施工機械、機具及發電機從事施工產生噪音之行為。此外公告事項四規定,施工單位應於施工現場設置可有效降低施工噪音之防制設施,及豎立施工告示牌,並載明環保公害陳情電話。
3.因營建工程施工噪音屬不確定性或非連續性,實屬不易量測,爾後如類似噪音污染情事時,可立即撥打本局報案專線(0800-066666、0800-351855),本局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祝 順頌安祺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