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您好,想請問我現在居住的社區有請外包廠商來處理回收垃圾,若外包廠商認為軟塑膠是不需要回收,也沒有放置位置提供回收,請問這樣是該依照環保局的垃圾分類方式仍執行回收,還是依照外包廠商的方式不進行回收呢?
有關您反映「軟塑膠如何處理相關問題」茲回復如下:
1.廢塑膠容器與塑膠類(不含塑膠袋)為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之範疇,屬資源回收物品,請丟至本局資源回收車。
2.有關垃圾分類相關問題可至本局網站(www.hccepb.gov.tw)-便民服務區-表單下載-搜尋「垃圾強制分類表」,即可查詢本市垃圾分類項目資訊。
3.請提供貴社區之詳細資訊,本局將派員前往貴社區相關人員進行輔導及後續不定期稽查。
4.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您可直接撥打環保局電話03-5368920、本市1999服務專線、或向市政府民意信箱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