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我們的社區清潔人員張貼了一張海報, 說:塑膠類回收, 只收寶特瓶, 其他都是垃圾, 還加註:環保局說的... 請見附檔. 請問:這是怎麼一回事? 民眾很落實地分類、清潔~塑膠類, 卻一律被當垃圾丟棄??? 我查詢了貴局網站, 有關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 寫得很清楚啊! 為什麼環保局現場收垃圾的人員 做的 和公告的 不一樣呢? 這叫民眾情何以堪? 懇請查辦.
有關您反映「塑膠類回收相關問題」茲回復如下:
1.廢塑膠容器與塑膠類(不含塑膠袋)為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之範疇,屬資源回收物品,請丟至本局資源回收車。
2.有關垃圾分類相關問題可至本局網站(www.hccepb.gov.tw)-便民服務區-表單下載-搜尋「垃圾強制分類表」,即可查詢本市垃圾分類項目資訊。
3.請提供貴社區之詳細資訊,本局將派員前往貴社區相關人員進行輔導及後續不定期稽查。
4.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您可直接撥打環保局電話03-5368920、本市1999服務專線、或向市政府民意信箱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