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請問90年舊機車,103年已報廢車牌,車體尚未回收,如今年購買新機車,是否有符合汰舊換新的資格呢?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規定:於補助期間完成老舊機車報廢及回收且新購電動二輪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每輛補助新臺幣5,000元,只要符合前述相關規定即可向舊車車籍所在地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皆須於當年度完成報廢、回收及購車程序)。
若您仍有其他補助的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03-5368920分機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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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改版日期: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