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上禮拜到一家餐廳用餐,發現該店內用飲料仍提供塑膠吸管,請問該到哪裡反應呢?謝謝
1.吸管之管制依「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辦理,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供內食餐飲使用。
但:(1)經認定符合環保署公告之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項目「生物可分解塑膠」,並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者;
(2)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如利樂包),且公開陳列供選購者,非屬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範圍。
2.有關台端所述餐廳內用提供塑膠吸管,惠請台端提供相關可聯絡電話或店家地址,本局將儘速派員前往查核。
3.感謝您對環保公共事務關心。爾後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您再度來信指教或與本局聯絡。(03-5368920 分機4019 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