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問與答
您好:我因要搬家一樓是餐廳不便與垃圾車來時丟垃圾,我能親自再去垃圾場丟嗎?需要另外收費嗎?
有關您詢問是否可自行載運垃圾來本局焚化廠(或掩埋場)一案,本局說明如下:本市民眾可自行載運廢棄物來焚化廠(或掩埋場)丟棄,依據新竹市代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表收費,計價方式採重量收費,低熱值垃圾(例如:家庭垃圾、廢塑膠、廢紙等)每一百公斤200元,高熱值垃圾(例如:木材、布類、廢橡膠類等)每一百公斤300元,不滿一百公斤會以一百公斤計算,垃圾需分類清楚,資源回收物不可與一般垃圾混雜丟於焚化廠,若是不可燃燒之廢棄物(例如廢玻璃、陶瓷類、矽酸鈣板等)需申請進掩埋場,掩埋場只於星期一及星期四開放,請於上班時間攜帶身分證、載運車輛之行照與保險卡,來環保局填寫臨時進廠申請單申請進廠(場),倘若仍有相關疑問,請來電洽詢5368920#6005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