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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市長兌現喝好水承諾!竹市府推動廢污水自治條例 落實源頭管理與跨機關治理
守護市民水環境安全與健康為市府責無旁貸的核心責任。新竹市環保局表示,市長高虹安高度重視城市環境品質與市民健康,自上任以來積極兌現「喝好水」承諾,全力推動相關政策,新竹市政府已於114年8月正式公布實施《新竹市廢水及污水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以「源頭管理」為核心,嚴格禁止在飲用水取水口及灌溉渠道取水口上游排放廢污水,確保飲水及農業灌溉安全,並完成「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已提送新竹市議會),待委員會成立後,將於6個月內擬定實施計畫(含管制區域及期程),經審議通過後即公告實施。
環保局指出,為進一步強化污染監控與管制標準,高市長上任後,市府除設置水質連續監測設施,即時掌握水體變化情形外,亦針對高污染潛勢圳路辦理底泥監控,並對高污染潛勢灌區及流域訂定更為嚴格的重金屬排放標準。同時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持續會同農政單位定期辦理農地土壤及農作物品質檢測,從源頭到末端全面把關,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安全無虞。
此外,針對產業端廢棄物管理,市府特別重申,凡盛裝過化學原物料之廢容器,相關業者應嚴格遵守法令,委託具資格之清除處理機構辦理,嚴禁非法處置以防範二次污染。如有容器再利用需求之業者,應先完善污染防治設備並取得合法許可,依規辦理回收與處理。
環保局說明,高市長已責成相關局處以更嚴謹的標準推動污染防治工作,並持續強化水體監測、污染源管制及農地安全把關機制。未來也將以制度化、科學化及跨局處整合方式,全面提升環境治理效能,確保竹市朝向永續、安全的宜居城市穩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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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人數:21 | 資料發佈:水質保護科 | 發布日期: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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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發佈:水質保護科
發布日期:202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