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私場所申請案件須知
公私場所申請案件須知
申請項目 | 應付證件 | 承辦單位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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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 設置野i證 |
1.固定空氣污染源設置野i申請資料 2.技師簽證 |
環保局第二課5339011轉202‧205‧206 |
固定污染源設置野i證(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申請) |
1.設置野i證影本 2.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野i或相關證明文件 3.試車計劃書 4.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文件 |
環保局第二課5339011轉202‧205‧206 |
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條申請操作野i證 |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核准營運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空氣污染防治措施說明書 3.空氣污染排放檢測計畫 4.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