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氣固定污染源設置及變更許可申請流程圖
空氣固定污染源設置及變更許可申請流程圖
二階段審查程序
形式審查:針對申請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內容完整性進行確認,包含文件缺漏、申請類別不符等樣態,此時尚未進入審查,審查單位可不受理,故也不需繳交審查費。
實質審查:完成形式審查後進行申請內容的實質審查,包含原物料、排放量計算、防制設備、排放 管道等法規應符合項目的實質審查,同時搭配第35條,給一次性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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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改版日期: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