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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因COVID-19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廢棄物請依一般廢棄物排出即可

目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居家照護、檢疫及隔離人數日益增加,惟因現有垃圾清運服務量能有限,新竹市環保局特別說明,即日起民眾不論是因新冠肺炎而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期間產生之垃圾,請依一般廢棄物進行排出即可,並請配合相關注意事項及程序,共同守護健康及環境。

首先最重要的是,民眾於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期間,所產出的垃圾裝入垃圾袋後,立即噴酒精再密封紮緊,若家中有未確診的家人同住,可請家人將廢棄物依照一般廢棄物定時定點排出。單獨居住者若家中空間足夠,可將此期間的垃圾及資源物,妥善收集並暫時貯存於家中,資源物則請洗淨分類存放,待此期間結束後,再將暫存家中之垃圾、資源物,依照以往方式排出。

若民眾於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期間,仍有排出惡臭垃圾(廚餘或尿布等易發臭垃圾)的即時需求,仍可透過LINE @或服務電話03-5320900,由專人登記服務。

環保局特別說明「惡臭垃圾」之「包裝貯存」注意事項,廚餘及紙餐盒等無需特別分類,如有竹筷或骨頭等尖銳物品,請先以報紙包封以防刺破垃圾袋;如袋內液體滲漏或發生惡臭,應將垃圾袋密封後,再加一層垃圾袋密封紮緊。盛裝垃圾的垃圾袋應避免擠壓,盛裝到達垃圾袋七分滿後,請將垃圾袋口紮緊。

環保局提醒登記清運惡臭垃圾者,垃圾係由環保局委託合格清運及處理公司清運,若登記清運後,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以利專人聯繫安排後續清運事宜。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期間,若有垃圾清運相關問題,請電話洽詢環保局03-5368920分機4033。

環保局貼心提醒,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丟垃圾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至100萬元。

環保局表示,疫情期間垃圾清運之注意事項及作業程序,皆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措施,並視實際執行情形滾動調整。

為防範疫情擴散,請民眾戴口罩並加強洗手、減少出入人多的地區,減少病毒傳播機會。共同推動全民綠生活運動,並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1永續城鄉,加強防疫措施,讓疫情快速消滅,守護潔淨的低碳永續家園。

新聞資料提供:環境衛生管理科

聯絡人:潘國燕科長、蔡綺玲隊員

聯絡電話:03-5368920轉4001、4033

點閱人數:4677

資料發佈:環境衛生管理科

發布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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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改版日期: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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