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循序漸進管制原則,自103年起逐批公告室內空氣品質列管場所,於去(109)年12月再公告預納管敏感族群公共場所,包括幼兒園、產後護理機構、托嬰中心、地區型醫院及社會福利機構等,環保署除擴大列管範圍,為推廣公共場所自主管理室內空氣品質,亦同步規劃推動公共場所自主管理標章制度,加強場所自主管理,達到確實有效改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及環境。
新竹市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環保署預定於今(110)年度公告實施「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制度」,採分級制度,分為優良級以及合格級,其中優良級除場所檢測標準須優於法規管制要求以外,亦須設置自動監測設備,即時揭露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本市目前已有12處場所裝設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備,並即時揭露濃度值,部分場所透過全自動管控室內空氣品質設施來監控,可使清淨設備在需要時才啟動,減少不必要的電力浪費,既可節能減碳,也能減少設備操作的人力浪費,達到「全時監測」及「即時改善」之雙重效果,環保局將持續宣導輔導各公共場所設置,提升本市公共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讓民眾可安心呼吸,共創公共場所與民眾雙贏之效益。
環保局呼籲,為保障出入場所民眾的健康,各室內公共場所都應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環保局亦將持續協助輔導業者做好室內空品維護工作,請各公共場所一起維護室內空氣品質,守護民眾健康,共同打造環保綠生活的舒適環境。若民眾欲得知更多室內空氣品質最新資訊,可至新竹市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http://hsinchu-iaq.twb2b.com.tw/index.asp)中查詢。
新聞資料提供: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聯絡人:李正怡科長、張衿瑋隊員 聯絡電話:03-5368920分機20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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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發佈: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發布日期: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