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積極改善新竹市噪音車輛擾民問題,新竹市環保局除持續辦理警政或民眾檢舉改裝排氣管之機動車輛,同時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合格認證標籤政策,防止遭檢舉車輛再次非法改裝排氣管外,今(109)年即日起新增科技執法,透過「高噪音機動車輛監測」設備,可快速找出非法改裝車輛。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高噪音機動車輛監測」設備在車輛經過噪音監測站時,超過噪音分貝值就會拍照,並同步記錄車輛所產生的噪音分貝數,有噪音疑慮的車輛均通知車主到檢,目前環保局規劃於主要道路、噪音陳情熱點、醫院、學校及協助改裝之店家周圍進行監測,並於與警方聯合進行夜間攔查時,搭配一同使用該設備。
江盛任局長說明,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規定,新竹市針對經檢舉通知到檢合格車輛造冊列管,倘發現再任意變更為未經檢驗合格的高噪音排氣管者,不需再經過噪音檢驗,直接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公告事項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呼籲,車主不要心存僥倖進行不當改裝妨礙安寧,並請留意車輛車況,適時保養維修,以免受罰。為維護新竹市居家安寧,將持續辦理車輛噪音防制工作,減少惱人噪音問題。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聯絡人:李正怡科長、呂理斌聘用技術員聯絡電話:03-5368920轉2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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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發佈: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發布日期:202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