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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優良工程選拔活動 10月9日報名截止 歡迎業者踴躍參加

為增進新竹市營建業者重視營建工成污染防制之社會責任,環保局特別辦理「108年度環保優良工程選拔活動」,透過選拔活動加強宣導環境保護及污染防制之重要性,將評選出3處執行環保成效優良之營建業主及營造廠商,予以公開表揚,即日起至10月9日受理報名,歡迎業者踴躍參加,積極為企業爭取最高榮譽,有效提升企業形象。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營建工程污染管制作業方式,除督促業者依規落實工地現場相關污染防制,同時要積極主動做好環境管理。

環保局每年皆會辦理營建工程法規宣導說明會,透過現場防制實務,深入講授現行法規及管制標準,以提升營建工程整體之污染防制水平。

江盛任局長說,今(108)年推動「環保好鄰居」措施,積極輔導營建工程自主管理污染減量及門面管理道路潔淨。經統計今年1到8月營建工程共削減懸浮微粒(PM10)120公噸,相較去(107)年1至8月削減懸浮微粒72公噸,提升削減超過6成。

另在道路認養洗掃作業,統計1至8月底,累計執行里程已達9,239公里,總計減少路面懸浮微粒24公噸及細懸浮微粒(PM2.5)5.6公噸。顯示營建工程自主管理已獲得初步成效,翼望營建業者持續落實維護及管理作業,守護新竹市好空氣。

江盛任局長提醒,每年10月至翌年3月,是新竹市空氣品質容易發生細懸浮微粒高污染的時節,目前時序即將進入東北季風盛行季節,營建工程若未設置有效污染防制設施時,易產生揚塵污染,影響工地周邊空氣品質。

環保局呼籲,營建工程業主須善盡管理督導之責,督促承包廠商於施工過程確實依照「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設置各項污染防制設施,以維護空氣品質,若經查獲污染行為,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處罰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若未依規設置及操作各項污染防制設施,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處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請轄內營建工程業主及承包廠商特別注意,以免受罰。

新聞資料提供: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聯絡人:潘依萍科長、洪建志隊員聯絡電話:03-5368920分機2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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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發佈: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發布日期:20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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