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精進清除機構各項管理作業,並提升法律認知及自我管理能力,新竹市環保局今(5)日辦理「108年度新竹市清除機構法規宣導說明會」,特別邀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許大偉,針對檢警環平台、非法棄置、申報不實、夾帶非許可垃圾、垃圾滲出水污染環境等實際案例,強調説明相關法令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提醒業者不要因為一時的輕忽,讓自己身陷囹圄,更讓環境及社會大眾承受污染之苦。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環保局除每月針對清除業者進行勾稽管理外,也會不定期派員至各清除業者進行實地稽查,已將追查非法棄置、不實申報及夾帶非許可外縣市垃圾列為年度重點工作。目前檢警環平台聯合辦案機制漸趨成熟,歷年己查獲多起非法棄置案件,如舊社大橋下排洩水泥案、頭前溪露燃、非法棄置廢木板及一般廢棄物等案,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請檢調及警察機關偵辦。同時在焚化廠查獲未按規定進廠情況,亦依相關規定處分,落實打擊非法垃圾之決心及行動。
環保局特別提醒清除業者,應依法妥善清除及處理廢棄物,不應貪圖暴利而不實申報夾帶垃圾或非法棄置,一旦查獲確切違法或污染行為,除依法處分、停止垃圾進廠外,對於非法棄置及嚴重違法行為,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究責,若涉有不法利得亦會追繳。
環保局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違反環保法令情事,可以24小時立即撥打環保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與檢警環平台將共同打擊不法,守護環境安全。
新聞資料提供:廢棄物處理科聯絡人:易武忠科長、陳美娟技士聯絡電話:03-5368920分機600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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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發佈:廢棄物處理科
發布日期: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