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修正「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且放寬補助內容,希望民眾藉由柴油車汰舊換新獲得補助,一同維護本市空氣品質。
環保局指出,修正前的「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限一、二期大型柴油車淘汰才有補助,5月27日公告修正後,放寬三期大型柴油車於108年8月1日後報廢即能申請,並且增加汰舊購置四、五期中古車跟新車等多種不同補助方案,最高補助金額可達65萬元,補助期限也由108年延長至111年;另外,考慮到部分民眾可能已依本補助辦法修正前的規定報廢車輛,為顧及其權益,在今年7月31日前,民眾仍可依本辦法修正前的規定申請補助。
除此之外,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也一併修正為「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補助期限也延長至110年,車主可依各自需求,儘早規劃申請補助。
江盛任局長表示,設籍新竹市一~三期柴油大貨車計1,563輛,依環保署目前之政策規劃,雖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之補助金額將逐年降低,但放寬補助方案,仍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車主儘早淘汰車輛,不僅可減少空氣污染,還可獲得政府補助,請把握補助良機。
有申請意願之民眾,即日起可至本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hccepb.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E41空氣及水質保護),下載最新申請表格及查詢相關申請辦法,也可於上班時間電話洽詢環保局呂先生或蔡小姐(03-5368920轉2008或03-5367234),或補助信箱subsidy.hsc@gmail.com。
聯絡人:潘依萍科長、呂理斌聘用技術員聯絡電話:03-5368920轉2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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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發佈:水及土壤污染防治科
發布日期:2019/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