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學園區事業申請免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須知
新竹科學園區事業申請免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須知
.公文
.事業基本資料、連絡電話、住址及人員
.公司製程說明、原物料流向(若為委外製程需註明)
.切結書
.設立與變更
不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先檢具水污染防制措施計畫之事業者應先檢具下列資料辦理設立或變更
一、設立:(一式三份)
1.切結書
2.事業基本資料表(表C)
3.負責人、聯絡人身分證影印表
4.經濟部公司執照影印
5.新設立工廠(場)或變更登記申請案件基本資料表(廢污水產生量請詳加填寫)
*備註:科學工業園區內之事業,請檢附科管局所核發之納管証明函及用水計畫書
二、變更:(一式二份)
1.切結書
2.事業基本資料表(表C)
3.負責人、聯絡人身分證影印表
4.經濟部公司執照影印
5.新設立工廠(場)或變更登記申請案件基本資料表(廢污水產生量請詳加填寫)
*備註:科學工業園區內之事業,請檢附科管局所核發之納管証明函及用水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