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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議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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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漁網漁具回收再利用計畫

簡要說明
為管理海洋廢棄物的潛在來源,希望透過推動企業主動收購本市廢棄漁網漁具,並進行回收再利用,建立漁民獲得補貼、企業完成社會責任、海廢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利用的多贏局面。

需求說明
本府2021年起由產業發展處及環保局合作推動廢棄漁網收購專案,並與塑膠回收商、品牌供應商合作,建立廢網回收重製成塑膠粒料、品牌供應商取得海廢再生原料並提供回收回饋的循環經濟。 後續期待與更多企業攜手合作,結合多面向品牌及海廢再製產品開發,同時提供企業推動淨零碳排之具體作為,也協助市府推動海洋廢棄物治理及永續城市的具體行動。

場域說明
廢棄漁網回收場域參照如下:
一、本市海洋風收站(2023年度為新竹區漁會前廣場)
二、新竹漁港北堤暫置區
三、海山漁港暫置區

進行方式
一、由企業依品牌或產品需求,提出希望收受的產品原料。
二、經由產發處、環保局及海保署團隊,協助媒合可提供指定原料材質的廢棄漁網漁具之漁民。
三、由企業端提供收購漁網漁具之獎勵金、獎勵品或同等吸引措施,鼓勵漁民提送廢棄漁網漁具。
四、由企業端安排廢棄漁網漁具之後續處理處置及回收作業。
五、企業端如有其他廢棄漁網漁具或海洋廢棄物回收措施,亦可另行與市政府洽商。

權利義務
一、企業端應提供收購漁網漁具之獎勵金、獎勵品或同等吸引措施,並安排廢棄漁網漁具之後續處理處置及回收作業。
二、市政府(環保局、產發處)協助媒合、鼓勵漁民參加收購措施。必要時協助漁網漁具前處理之教育訓練宣導、收購場合人力配置及協調廢棄漁網漁具暫置場所。
三、企業及市政府可共同合作開發海洋廢棄物認證標章或同等相似之認證,以利產品特色化產出。
四、感謝狀,公開表揚。
五、媒合成功相關成果將公開於「新竹市ESG媒合平台」-成果專區,以展現企業落實ESG及SDG之內容,透過平台露出提升企業形象。

合作期程
後續逐年延續性推動

 
如有相關問題及建議,請洽新竹市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辦公室 03-5216121 # 289,291 |  意見信箱